人物素描:郭紅松繪
【名家看兩會】
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,完善對基礎研究和原創(chuàng)性研究的長期穩(wěn)定支持機制,還提到要切實落實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、落實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制度改革。這些表述說到了我們科研人員的心坎里。我注意到,在今年兩會上一些科技界代表委員發(fā)言時也提到了科研經費使用的問題。
該如何落實好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上述要求呢?我認為,給基礎性研究和原創(chuàng)性研究長期穩(wěn)定支持,不是要取消競爭性科研經費,而是應將穩(wěn)定性經費和競爭性經費掛鉤,允許科研院所在競爭性經費中提留適當比例的穩(wěn)定性科研經費。對這部分穩(wěn)定性經費的使用,要給科研機構自主權,讓其能夠根據自身發(fā)展情況,根據所在學科的規(guī)律和趨勢,作出前瞻性的、合理的布局。
我們現在的科研經費基本來自于國家、各部委的項目和基金,屬于競爭性經費。這些都是以科學家或科學家團隊為主體申請來的,必須“?顚S”,研究院所對這些經費的使用不能做“自選動作”。
科研機構成了“二傳手”,這帶來了幾個問題。首先,推高了科研管理成本。所有項目都要先經過科研管理部門立項,然后科學家再來申請,管理部門累,科學家也不能全心做科研。其次,不利于研究院所的發(fā)展。一個科研院所不可能樣樣強,但競爭性科研經費是一個強者勝出的機制。如果科研機構沒有能夠自主支配的穩(wěn)定性經費,短處如何做強?再次,也不利于對科學前沿的及時反應和長遠布局。活躍在科研第一線的科學家對學科前沿是最敏感的,如果所有項目都要走先立項、再申請的過程,很可能就錯過時機了;A研究需要前瞻布局,這些項目有很大的風險,失敗的可能性很高,只能由穩(wěn)定性經費來支持。
當然,關于穩(wěn)定性經費,必須建立合理的體制機制來決定和約束其用途,讓有限的經費發(fā)揮最大的效力。比如,可以建立相對固定的專家委員會來決定要支持哪些項目,如何進行布局,還可以制定相應評估機制,防止資金亂用等情況。
這是一種新的機制,從競爭性經費中提取多少比例合理,什么是最優(yōu)的專家委員會組成,相關體制機制的建立還需要經過探索和嘗試。我建議先選取部分科研機構進行試點,成熟后再鋪開。
(作者:王貽芳,系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長、中國科學院院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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