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河南)省政府日前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》,為科研經費管理開“綠燈”。
簡化預算編制科目,我(河南)省將合并會議費、差旅費、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,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并按規(guī)定統(tǒng)籌安排使用。省屬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經費中出國經費不受機關“三公”經費政策約束。下放預算調劑權限,我省將根據(jù)科研活動規(guī)律和特點,實行部門預算批復前項目資金預撥制度,保證科研人員及時使用項目資金。
結合科研項目的實際需要,明確勞務費開支范圍,不設比例限制。今后,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、博士后、訪問學者,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、科研輔助人員等,均可開支勞務費。
另外,我(河南)省還將加大對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力度,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。對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經費支出,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額基數(shù)。
鄭報融媒記者 張競昳
中國-博士人才網(wǎng)發(fā)布
聲明提示:凡本網(wǎng)注明“來源:XXX”的文/圖等稿件,本網(wǎng)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及方便產業(yè)探討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,文章內容僅供參考。